法律分析:1、如果被执行公司能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自觉履行的,则一般不会对公司及法人产生什么影响。 2、如果不自觉履行的,法院可查封、扣押、冻结并处分被执行公司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要想消除被执行人名单,就需要对法院判决书执行完毕,执行完毕后法院会删除名单。
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要想消除被执行人名单,就需要对法院判决书执行完毕,执行完毕后法院会删除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法院途径:即和执行法官联系,把费用给法院,由法院再给付对方,给付完毕,法院就会根据你方的申请,撤销你的黑名单。
2、债权人途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再向法院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企业被执行记录怎么消除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视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公司被法院执行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征信事不会有什么影响的。因为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公司在法律上承担独立责任,与法定代表人无关。
强制执行会对公司和法人造成什么后果,是要根据被执行公司和法人是不是能主动履行而定的:
1、如果被执行公司能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自觉履行的,则一般不会对公司及法人产生什么影响。
2、如果不自觉履行的,法院可查封、扣押、冻结并处分被执行公司的财产。如果仍不能执行完毕的,则可以查封、扣押被执行公司的所有账册、公章、财务章等,并可采取将被执行公司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留法定代表人等执行措施,严重影响被执行公司以后的生产和经营。
公司破产法人个人征信有没有影响?
企业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的时候就会去申请破产,不然等企业的债务慢慢增多带来的影响会更大,对于企业法人来说破产是个艰难的决定,企业破产对法人也会产生一定影响。总的来说,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企业破产且法人代表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导致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来承担,而应由法人自己承担。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如果一家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那么它将受到一些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信用受损: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将会对其信用造成极大的损害。这将对公司的商业往来、融资、投资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2.财产受限:一旦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会对其财产采取限制措施,包括查封、冻结、扣押、拍卖等。这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带来很大的困难。
3.行政处罚:在某些情况下,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还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例如限制其经营范围、吊销营业执照等。
4.法律责任:如果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是因为其未履行法律义务,那么它还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例如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等。
因此,一旦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应该尽快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以免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如果公司确实存在无法履行的义务,应该尽快与债权人协商解决,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法律分析: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要承担的后果:1、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将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2、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可能被限制出境。3、执行法院会将公司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4、公司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将受到信用惩戒。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